逃税罪既遂的刑事处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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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75条的规定,逃税罪既遂时的刑事处罚分为两种情况:1.对于一般情形的逃税行为,如果偷逃税款数额较大的,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可以判处罚金或者拘役、管制,并处或者单处不超过五万元的罚金;涉及国家重点征收的税种的,或者偷逃税款数额巨大的,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十万元以下罚金。2.如果偷逃税款数额特别巨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中明确规定,偷逃税款数额特别巨大是指偷逃的税款数额或者应缴税务杂费数额达到一百万元以上,不低于五十万元。这种情况下,可以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金。此外,如果涉及到多次犯逃税罪,或者在被责令改正的情况下又再次偷逃税款等加重情节,则可能会面临更高的刑罚。例如,在某些情况下,单位或个人如果在被税务机关依法责令限期缴纳税款、提供完税凭证或者补办相关手续的情况下仍不履行义务,导致国家经济损失特别巨大,可以按照逃税罪从严惩处。综上所述,逃税罪既遂的刑事处罚范围较广,具体取决于偷逃税款数额及其他加重情节。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75条,规定如下:“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擅自改变生产经营项目或者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范围、方式,或者擅自转移、隐匿、销毁、抹坏账簿、记账凭证,偷逃应缴税款,数额较大的,以逃税罪处罚。涉及国家重点征收的税种的,或者偷逃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不超过五万元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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