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案件被撤销的原因及法律依据

案件被撤销通常是因为在法律程序或事实认定上存在重大问题,使得案件无法继续进行或原判决失去效力。常见原因包括证据不足、程序违法、原有判决错误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42条,检察机关可以撤回起诉,导致案件撤销。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53条规定,在特定情况下法院可以终止诉讼,类似于撤销案件。这些法律条款为案件的撤销提供了明确的依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42条: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在办理犯罪案件的过程中,发现这个案件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撤回起诉,停止审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53条:当事人可以自愿和解或者调解。当事人经法院确认达成和解协议的,法院应当根据和解协议内容作出调解书。调解书具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断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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